近年来,多地发生电动车“上楼”,引发火灾的事故,令人触目惊心。不过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就明确禁止了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
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源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技术员傅斌峰:“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猛于虎。
今年5月份,我市就有多起疑因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规范引发自燃的火灾事故。
当前我市在各部门持续宣传下,住宅内及楼道处,电动车充电的情况已大大减少。
采访当天,记者跟随消防人员来到我市一高层小区,看到小区居民都能做到在规定位置停放电动自行车。
小区居民古女士:“没电了就开到那里去,插好插座,扫码付款就充电,我觉得这样很方便,也安全。”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在新《规定》实施前,物业就已经设置了电动自行车停放的区域,还设置了智能的扫码充电桩,在电动车充满电之后,会自动断电。此外,他们近期还对小区住户进行全面排查和宣传,让居民了解电动车充电安全要求,避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汇景御府中央物业管理处经理曾桂尚:“我们不允许业主在自家门口和里面充电,平时的话我们客服也会对业主进行现场的家访,对业主进行宣传,科普一些电动车充电安全的知识,确保给业主一个良好安全的居住环境。”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源城区消防大队也将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力度对我市住宅小区,尤其是在高度超过27米的住宅小区,公共建筑超过24米的高层进行检查,如有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在安全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将给予严厉惩处。
源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技术员傅斌峰:“如果群众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我们消防部门将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责令其整改,并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处罚,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处罚。”
此次新规定正式实施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将越趋向规范化,我们也希望,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将大大减少,真正做到防范于未然。